“偷卖”子公司一审被判13年,未名医药创始人为何铤而走险?
来源:罐头图库
但据《时代周报》报道称,三人对两项罪名的事实认定和理由均不服,已提出上诉,坚持无罪辩护意见。
潘爱华现年66岁,早在1993年-1996年就曾任北大生物技术系副主任;2015年未名医药借壳上市时,其身份已变为“北大教授”,而其最后一次以“北大教授”身份出现在未名医药年报中则是2021年。
而上述判罚正是由2022年一起增资交易衍生而来。不过判罚落地后,2月20日-22日,未名医药股价反而连续三天都有小幅上涨,目前股价11.29元/股,市值74亿元。创立未名医药二十余年的潘爱华,为何还会犯下如此错误?判刑背后藏着怎样的故事?
29亿元“隐秘增资”未付一分钱,先行变更股权
2022年5月,杭州强新对未名医药全资子公司厦门未名进行增资,以约29亿元获得34%股权。罗德顺是厦门未名董事长兼总经理,李鹏飞是杭州强新的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潘爱华则是未名医药时任董事长,增资是在三人的配合下完成的。
杭州强新隶属强新科技集团,实控人为美籍华裔科学家李嘉强。其关联的强新资本与潘爱华早有交集,曾投资潘爱华参与创立的美股上市公司科兴生物(SVA.O)。
来源:未名医药公告
虽然被判刑,但未名医药并未公开对潘爱华等三人的全部处罚。公司证券部表示,因潘爱华、罗德顺为前任管理层,另外的判罚属于其个人隐私,公司没有必要、也没有权利全部披露。
据《时代周报》报道,一审判决书显示,潘爱华犯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100万元;罗德顺犯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20万元;李鹏飞犯职务侵占罪、伪造国家机关公文、印章罪、伪造公司印章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78万元。
北京时择律师事务所臧小丽律师认为,未名医药信披违规已被监管部门采取监管措施,受损投资者可索赔。有望获赔的范围是:2022年5月15日到2022年8月7日期间买入未名医药股票,并在2022年8月8日及之后卖出或继续持股的受损股民。
在未名医药方面看来,潘爱华铤而走险是想争夺厦门未名的控制权。其本可以通过实控未名医药来控股全资子公司厦门未名,但隐秘增资事件发生的同时,潘爱华实控的未名集团恰好因股权拍卖失去了在未名医药的话语权,于是其只得另辟蹊径。
公开数据显示,截至2022年一季度,未名集团还是未名医药大股东,持股比例11.59%;至2022年年中,未名集团持股比例已降至2.91%,仅为第七大股东。
这样平衡的局面一度维持了十数年,直至2015年科兴生物启动私有化程序才被打破。
因为此前的约定,尹卫东及其背后的买方团即使私有化成功,也可能无法掌控北京科兴的命运,但尹卫东一方还是给出了要约。潘爱华也不甘示弱,开出了更高的价格。多家媒体报道称,两人在李嘉强的撮合下曾接近达成一致,最后尹卫东却反悔了。
双方对北京科兴争夺的激烈程度,从几个标志性事件就可见一斑。
比如潘爱华曾实名向中央纪委等单位举报尹卫东涉嫌行贿、职务侵占等罪名,而尹卫东向国家食药监局药品审评中心原副主任尹红章行贿,已经被写进了判决书中。
未名集团公众号宣传北戴河健康城项目
与此同时,未名集团布局的真正意义上的生物科技项目,也有很多处于国家政策未放开的领域,很难实现产业化和商业化。
海量投资难以变现,多年积累下来,未名集团已经债台高筑。因流动资金紧缺,未名集团自2017年12月至2019年末,一度以收取工程款、设备款等名义,非经营性占用未名医药资金9.22亿元,至2019年底还有5.07亿元未偿还。
而截至2024年2月22日,潘爱华、未名集团都还是“老赖”,分别身背391、78个限消令,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涉案金额分别达到6998.09万元、4.22亿元。
未名集团失去未名医药的控股权,也是因偿债导致股权拍卖,才被动减持。
有意思的是,即便局势已经接近失控,潘爱华还是能找到杭州强新这样强力的帮手。要知道,就算隐秘增资最终成功,能对北京科兴起到重大影响的也是杭州强新,而非潘爱华和他的“未名系”,到底是什么让潘爱华如此信任杭州强新?
来源:Wind数据
香颂资本董事沈萌认为,核心资产重要股东之间内斗必然影响企业的正常经营,以及无谓消耗企业有限的资源,都不利于全部投资者、特别是其他投资者利益的最大化。
不过,最近一年时间里,未名医药面前已经出现了一些转机。
首先是股权被拍卖后,新控股股东深圳易联上位,实控人也变更为刘祥。刘祥还是POS机生产商新国都(300130.SZ)实控人。有亚太资源(1104.HK)、天安地产任职背景的岳家霖则成为新董事长。
其次,未名医药已经将厦门未名对北京科兴26.91%的持股转移至自身名下,并已于2月5日收到了北京科兴5382万元的分红款。
来源:企查查
清除股东矛盾后,目前北京科兴还在着手修改公司章程,与潘爱华做最后的切割,公司董事长也换成了尹卫东。
而潘爱华,则与自己亲手创立的公司渐行渐远。
沈萌表示,创始人奠定了企业发展的基础,也树立了企业发展的文化,但是如果没有合理的治理结构约束,那么创始人的存在就可能对企业造成潜在的伤害,因此监管层不断加强上市公司对治理结构的建设也是出于管控公司风险的考虑。
接下来,“去潘化”的未名医药,能给市场带来惊喜吗?
你如何看待潘爱华与尹卫东围绕疫苗资产的长期斗争?认为66岁的潘爱华还有东山再起的机会吗?评论区聊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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