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8月12日讯(记者 刘小菲)近期,证监会国际司对英诺赛科出具补充材料要求。

  证监会要求英诺赛科说明报告期内公司历次零对价股权转让的原因、合理性及税务合规性;相关人员参与员工持股计划时是否为公司员工;员工持股计划中已离职激励对象合伙份额工商变更进展,是否存在潜在纠纷或其他有争议情形。

  英诺赛科还需说明公司知识产权相关未决诉讼情况及进展,是否构成本次发行上市实质性法律障碍。英诺赛科招股书显示,于往绩记录期间,公司面临两名竞争对手针对公司若干产品潜在知识产权侵权提出的三项诉讼。目前,这三项诉讼事项仍处于相对较早阶段,若判决不利,公司可能会被禁止上产或销售侵权产品、或责令支付金钱赔偿。

  此外,证监会还要求英诺赛科此次参与“全流通”股东所持股份是否存在被质押、冻结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形。

  6月12日,英诺赛科在港交所递交招股书,2021-2023年,英诺赛科的收入分别为6821.5万元、1.36亿元和5.93亿元;亏损金额分别为34亿元、22.05亿元和11.02亿元;经调整净亏损分别为10.81亿元、12.77亿元和10.16亿元。

(责任编辑:朱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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