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送出日期:2025年02月26日

淳厚稳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自2025年1月24日起进入清算期。清算报告全文于2025年2月26日在本公司网站(www.purekindfund.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供投资者查阅。如有疑问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000-9738)咨询。

特此公告。

淳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2月26日

淳厚稳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清算报告

基金管理人:淳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清算报告出具日:二〇二五年二月十一日

清算报告公告日:二〇二五年二月二十六日

1、 重要提示

淳厚稳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2020年4月10日证监许可〔2020〕668号文注册募集,于2020年12月8日成立并正式运作。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淳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淳厚稳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已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本基金管理人将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终止基金合同,此事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根据基金管理人于2025年1月24日发布的《关于淳厚稳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本基金自2025年1月24日起进入清算程序,由基金管理人淳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于2025年2月7日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清算报告进行审计,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

2、 基金概况

2.1 基金基本情况

2.2 基金产品说明

3、 基金运作情况说明

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2020年4月10日证监许可〔2020〕668号文注册募集,由基金管理人淳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20年10月9日至2020年12月7日向社会公开发行募集,基金合同于2020年12月8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数为1,030,005,204.85份(含募集期间利息结转的份额)。自2020年12月8日至2025年1月23日期间,本基金按基金合同正常运作。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之“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约定: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本基金合同将终止并进行基金财产清算,且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同时基金管理人应履行相关的监管报告和信息披露程序。”

截至2025年1月23日日终,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连续50个工作日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已触发上述《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本基金管理人将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终止《基金合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根据基金管理人于2025年1月24日发布的《关于淳厚稳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本基金的最后运作日为2025年1月23日,并于2025年1月24日进入清算程序。

4、 财务报告

资产负债表(已审计)

会计主体:淳厚稳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25年01月23日(基金最后运作日)

单位:人民币元

注:本基金的清算报表是在非持续经营的前提下参考《企业会计准则》及《资产管理产品相关会计处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编制的。自本基金最后运作日起,资产负债按清算价格计价。由于报告性质所致,本清算报表并无可比期间的相关数据列示。

5、 清算情况

本基金的清算期间为自2025年1月24日至2025年2月11日。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对本基金的资产、负债进行清算,全部清算工作按清算原则和清算手续进行。具体清算情况如下:

5.1 资产处置情况

(1)本基金最后运作日银行存款为人民币202,913.38元,其中托管户存款为人民币202,648.92元,应计银行存款利息为人民币131.70元,应计银行存款利息将由基金管理人以自有资金先行垫付;券商保证金账户余额为132.76元。

(2)本基金最后运作日交易性金融资产为人民币1,913,715.40元,均为债券投资,于清算期间进行处置变现,变现产生的券商保证金为人民币 1,914,051.62元,已于清算期间划入托管账户。

(3)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计银行存款利息为436.29元,该款项将由基金管理人以自有资金先行垫付。

5.2 负债清偿情况

(1)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管理人报酬为人民币397.37元,该款项已于2025年2月7日支付。

(2)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托管费为人民币132.46元,该款项已于2025年2月7日支付。

(3)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销售服务费为人民币0.72元,该款项已于2025年2月7日支付。

(4)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其他负债为人民币102,512.68元,其中已计提尚未支付的 2024 年度信息披露费87,869.16元,2024 年度审计费14,643.52元,上述款项已于2025年2月11日支付。

5.3 清算期间的清算损益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注 1:利息收入系预提的自2025年1月24日起至2025年2月11日止本基金清算期间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注2:投资收益为2025年1月24日至2025年2月11日的清算期间的债券投资收益。

注3:其他费用为支付汇划手续费4.00元。

5.4 截至本次清算期结束日的剩余财产情况及剩余财产分配安排

单位:人民币元

资产处置及负债清偿后,截至本次清算期结束日2025年02月11日,本基金剩余财产为人民币2,014,646.66元,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本基金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自本次清算期起始日2025年01月24日至清算款划出前一日产生的银行存款利息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后续产生的各类划付手续费由投资者承担。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加快清盘速度,该部分利息将由基金管理人以自有资金垫付,实际结息金额与垫付金额的尾差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5.5 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的告知安排

本清算报告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在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公告。

6、 备查文件目录

6.1 备查文件目录

(1)《淳厚稳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审计报告》;

(2)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淳厚稳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的法律意见。

6.2 存放地点

淳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1299号丁香国际大厦西塔7楼

6.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内至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免费查阅。

投资者对本报告书如有疑问,可咨询本基金管理人。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000-9738

淳厚稳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二〇二五年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