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网络“大V”无资质荐股的非法经营案件,被告人吴某某因犯非法经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4个月,并处罚金1300万元。对于各类荐股行为,
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马宏伟表示,大V论股应“合规先行,严守底线”,否则将“轻者封号,重者担责”。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研究员黄韬也表示,股民若因听从大V建议而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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