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6月3日讯 5月30日,锦富技术(300128.SZ)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公司曾于2024年8月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上述案件已被相关部门调查完毕,锦富技术2021年前三季度虚增收入超1.72亿元,公司及董事长顾清等合计将被处以750万元罚款。

  公告显示,锦富技术及其子公司上海挚富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在2021年与供应商厦门市中智信联实业有限公司、客户厦门炬煜实业有限公司开展金属品贸易业务。锦富技术及其子公司在该业务中只履行垫资义务并收取固定利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所得不应计入营业收入。

  据公告,锦富技术未正确核算上述业务,2021年第一季度、半年度和前三季度分别虚增营业收入5293.88万元、1.11亿元和1.72亿元,占公司当期报告记载的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0.02%、21.14%和20.74%,导致公司披露的2021年一季报、半年报和三季报存在虚假记载。2022年3月,锦富技术披露《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对相关财务数据进行了更正。

  根据证券法的相关规定,锦富技术董事长顾清同意公司开展金属品贸易业务,未充分关注业务实质,未采取有效措施督促公司正确核算该业务;时任财务总监邓浩同意公司开展金属品贸易业务并负责会计处理,未能审慎判断业务实质,采用错误的会计处理方法核算该业务;时任总经理方永刚同意公司开展金属品贸易业务,未充分关注业务实质,未采取有效措施督促公司正确核算该业务,上述三人是公司信披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此外,锦富技术时任董事、副总经理兼审计委员会委员ZHANG WEI参与金属品贸易业务审批并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未审慎关注该业务会计处理准确性,是公司信披违法行为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根据上述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证监局拟决定对锦富技术给予警告,并处以400万元罚款;对董事长顾清给予警告,并处以120万元罚款;对时任财务总监邓浩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罚款;对时任总经理方永刚给予警告,并处以80万元罚款;对时任董事、副总经理兼审计委员会委员ZHANG WEI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

(责任编辑:谭梦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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