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博时稳定价值债券投资基金增加E类基金份额及修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提供更灵活的理财服务,更好地服务于投资者,根据《博时稳定价值债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或“本公司”)决定自2025年2月21日起对博时稳定价值债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增加E类基金份额。
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本公司对基金合同、《博时稳定价值债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或“《托管协议》”)中有关内容进行相应修订,现将本基金增加E类基金份额的相关内容说明如下:
一、博时稳定价值债券投资基金增加E类基金份额方案概要
(1)基金份额分类
本基金将基金份额分为A类份额、B类份额、E类份额三种。A类份额收取申购、赎回费,B类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不收取申购费用,但对持有期限少于7日的本类别基金份额的赎回收取赎回费,E类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不收取申购费用,但对持有期限少于7日的本类别基金份额的赎回收取1.5%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本基金A类、B类和E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和公告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公式为计算日各类别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发售在外的该类别基金份额总数。
投资者可自行选择申购的基金份额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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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基金费率
本基金申购费率、赎回费率、管理费率、托管费率、销售服务费率与申购、赎回数量限制以及账户最低持有基金份额余额限制如下表所示:
1)申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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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年指365天。
本基金B、E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
2)赎回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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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年指365天。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其中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除此之外的赎回费按不低于25%的部分归入基金财产,其余部分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等相关手续费。
3)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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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代销机构对上述首次申购及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有其他规定的,以各代销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3)其他
本基金E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机构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等,本公司有权根据具体情况增加或者调整销售机构,敬请关注基金管理人网站。
1)本基金E类基金份额自生效之日起开通申购、赎回业务;
2)本基金E类基金份额自生效之日起开通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本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上述业务进行调整并按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进行披露。
二、对《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有关内容的修订
本次增加E类基金份额不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实质利益,该修改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具体修订内容详见附件。
三、重要提示
1、基金管理人已履行了规定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修改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自2025年2月21日起生效,并与本公告同日登载于基金管理人网站(www.bosera.com)及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
2、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涉及前述内容的,将一并修改,并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四、其他事项
1、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95105568(全国免长途话费);
(2)本公司网址:http://www.bosera.com。
2、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2月20日
附件1:
《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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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托管协议》修订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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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时标普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溢价风险提示公告
近期,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旗下博时标普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扩位简称:标普500ETF,交易所代码:513500)在二级市场的交易价格出现较大幅度的溢价,交易价格偏离基金份额参考净值的幅度较大。特此提示投资者关注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溢价风险,投资者如果盲目投资,可能遭受重大损失。若本基金后续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溢价幅度未有效回落,本基金有权采取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盘中临时停牌、延长停牌时间等措施以向市场警示风险,具体以届时公告为准。为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特向投资者提示如下:
一、本基金二级市场的交易价格,除了有基金份额净值变化的风险外,还会受到市场供求关系、系统性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其他因素的影响,可能使投资人面临损失。
二、截至目前,本基金运作正常且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基金管理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投资运作,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2月19日
关于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
新增国新证券为申购、赎回代办券商的公告
由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确认,自2025年2月20日起,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将新增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场内申购、赎回业务的代办券商(以下简称“一级交易商”)。投资者可通过上述券商办理下述基金的场内申购、赎回等业务。具体基金如下:
(1)沪市ET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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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深市ET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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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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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致电博时一线通:95105568(免长途话费) ,登录本公司网站www.bosera.com了解有关情况。
二、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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