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独立性承诺履行不到位 宝武镁业控股股东被责令改正
中国网财经2月20日讯 2月20日,宝武镁业(002182.SZ)发布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宝钢金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钢金属”)于近日收到江苏证监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江苏证监局在对宝武镁业现场检查过程中,发现宝钢金属作为控股股东的相关承诺履行存在问题。
决定书显示,2022年,宝钢金属认购云海金属非公开发行股票,并出具《关于保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函》,承诺“保证云海金属人员独立。保证云海金属的高级管理人员在云海金属专职工作及领取薪酬,不会在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含云海金属及其控制的下属企业,下同)担任董事、监事以外的职务;云海金属具有完整的、独立的劳动、人事管理体系,该等体系独立于本公司。”
根据公告,宝钢金属成为宝武镁业控股股东后,宝武镁业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在宝钢金属或下属单位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行政职务或领取薪酬,且宝武镁业多名关键岗位的中层管理人员在宝钢金属或下属单位兼职或领取薪酬。宝钢金属保证宝武镁业独立性的承诺履行不到位。
宝钢金属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的相关规定,江苏证监局决定对宝钢金属采取出具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公开信息显示,宝武镁业主营业务为镁、铝轻质合金材料及其挤压、压铸业务,主要产品包括镁合金、铝合金、金属锶、镁粒子、中间合金、压铸件等,主要应用于汽车和消费电子产品领域等。
根据宝武镁业披露的2024年三季报,宝钢金属持有宝武镁业2.13亿股股份,持股比例为21.53%,其中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为8680万股。
(责任编辑:朱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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